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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01-21 21:11   责任编辑:yishashi
报名开始:即日起       报名截止:见文内
根据《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珠海市有关规定,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11名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单位简介
中共珠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、珠海市监察委员会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,由中共珠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珠海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,实行一套工作机构、两个机关名称,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。
二、招聘岗位、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
(一)招聘岗位
综合事务类三级或四级合同制职员11名(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至市纪委监委机关及下属单位)。
(二)资格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
2.热爱纪检监察工作,政治思想素质好,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,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、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;身心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3.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6年1月27日后出生);
4.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,具体招聘岗位情况及资格条件详见《珠海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》(附件1),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《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》(附件3)执行;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(没有专业代码)的,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,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,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(须教务处盖章)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;
5.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;
6.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: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;受过党纪、政务处分的;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;正在接受审查、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。
(三)薪酬待遇
被聘用者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,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。
三、招聘程序和方法
(一)报名时间和方式
1.报名时间:2022年1月27日至2月11日。
2.报名方式:采取网上报名方式,每人限报一个岗位。所有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sjwjwzzb@zhuhai.gov.cn,联系电话:0756-2258906、2258601(周一至周五:上午9:00—12:00;下午14:00—18:00)。
3.报名材料:本人亲笔签名的《珠海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》(附件2)和本人身份证、学历和学位证、获奖证书、近期免冠证件照,上述材料均为电子扫描版,采取zip格式打包压缩,文件按照“珠海市纪委监委合同制职员招聘+姓名+手机号”命名。面试阶段查验身份证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。
在国(境)外取得学历学位的,报名时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,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。
4.资格审查:市纪委监委将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,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符合条件的,短信通知本人参加考试;不符合条件的,不再另行通知。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珠海清风网网站公布。报考人数达不到1:3时,由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是否开考。
(二)招聘考试
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,成绩计算公式为: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,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,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,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,则另外加试一题面试题。
1.笔试(满分100分,合格线60分)。闭卷形式,集中评卷,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。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。笔试结束后,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: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,不足1: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。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珠海清风网网站公布。
2.面试(满分100分,合格线60分)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,主要对考生基本素质、业务素质和潜能等进行测评。面试当场评分、统分,现场公布成绩。面试结束后,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,按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,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招聘岗位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,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珠海清风网网站公布。笔试、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(三)体检和考察
1.体检。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,标准参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(试行)》执行,体检费用个人自理,体检时间另行通知。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放弃体检。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2.考察。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,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,标准参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执行,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身心健康、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,并严格审核个人档案。如考察不合格,取消聘用资格。
(四)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
体检、考察合格者,经市纪委监委研究确定为拟招聘人选,按规定对拟招聘人选在珠海清风网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(五)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
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。
四、疫情防控要求
本次招聘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,报考者应当按照珠海有关疫情防控要求,做好报名、考试等工作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,市纪委监委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,并及时在珠海清风网网站发布公告。报考者应按要求提供绿色“粤康码”“行程卡”以及“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”等相关信息,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、面试和体检。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,一律取消聘用资格:不遵守珠海市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的;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;不服从组织安排的;提供虚假报名材料,伪造、涂改证件、证明,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;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;有违法犯罪记录的;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。
(二)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、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,可由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,是否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。
(三)报名人员请保持手机(报名表上手机号码)畅通,以便通知有关事项。
(四)未尽事宜,由市纪委监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